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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秋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信息发布者:qq386605486
    2016-11-24 17:03:20    来源:http://www.qj.gov.cn/   转载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秋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针对秋冬季节曲靖市人民群众药膳进补的民间习俗,为防止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和各类聚餐活动引起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依据《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草乌、附子属于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生草乌、生附子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单位、家庭和个人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不得擅自加工、出售和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二、严禁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等群体性用餐时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物。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自行配制的加有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三、食用草乌、附子时常因加工、食用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不提倡家庭煮食草乌、附片等毒性药膳。广大公众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食用药膳进补要按照正确的方法制作,并注意药膳禁忌,谨慎食用冬季药膳。
      四、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的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的管理。发现无证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向当地食药监和公安部门举报。
      五、加强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食用食物,不食用有毒中药膳食。若食用后出现口、唇、舌发麻,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四肢胀麻,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心慌、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到最近医院就诊,并向当地食药监和卫生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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